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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

发表日期:2022年05月30日 共浏览 出处:财务处

近日,学院财务处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。随着202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正式启动,财务处和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紧密联动,推进学院职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。

财务处通过QQ工作群向教职员工广泛宣传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办理时间、基本流程以及后续的业务问题咨询渠道,引导纳税人及时申报、诚信申报;同时,加强政策宣传和专项辅导,在财务处现场以及二级网站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,为教职员工提供详细热情的辅导,手把手帮助教职工熟悉办理流程,切实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工作,让每一个教职员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红利。

此次汇算清缴的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,实行“查漏补缺、汇总收支、按年算账、多退少补”,从而精准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,更好保障纳税人权益。同时明确了2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:一是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二是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规定要求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。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,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。广大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络和手机享受申报表预填服务,只需查看、修改、确认即可完成申报,轻轻松松就可享受个税改革红利。

(文:刘静雅 校对:洪元忠 审核:李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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